廊坊公交乘客乘车规定
2014-08-01
一、乘客乘坐公交车的须知
1、乘客乘坐公交车须在设有公交站点的站台上(没有站台的应在站杆后1米以外处候车)或在便道上排队依次候车。不准在站台下、站杆前或行车道上候车;公交车停稳后先下后上,无人售票车前门上车后门下车,依次登乘。不得强行追车、登车、扒车、拦车。
2、严禁赤膊者、衣着污秽、患传染病者乘坐公交车;醉酒者、精神病患者、学龄前儿童、行动受限的老人须有健康的成年人监护乘坐公交车。
3、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,其他乘客应主动给其让座。不准多占座位或者躺卧、站立在座位上。
4、乘客上车后要扶好、坐好,注意乘车安全。严禁摆弄和损坏车辆及车厢内的设施;严禁自行开关车门;严禁进入驾驶部位,不准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。车辆运行中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;不准蹬踏座位;不准打闹、斗殴、大声喧哗;严禁妨碍车辆正常行驶、停靠和其他乘客安全的行为;严禁要求和协迫驾驶员更改运行线路、非站点停车开门。不准扶靠车门、门轴等部位。
5、在车辆运行中,不得与驾驶员闲谈,严禁催促驾驶员开快车赶时间,不准在车门、脚踏板处蹲坐。
6、车厢内禁止吸烟,不准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,不得兜售商品和散发广告等。
7、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,应服从驾驶员的安排,换乘后续营运车辆。
二、乘客乘车购票须知
1、上车后请主动照章刷卡或投币,接受驾驶员的查验。
2、身高120厘米(含120厘米)以上的儿童应当购票,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0厘米的儿童乘车。携带两名以上身高不足120厘米儿童乘车时只免费乘车一名,其余照章购票。
3、刷卡或投币仅限当次车乘坐有效,但由于车辆故障,驾驶员安排换乘的,可免费换乘同线路下一班次。
4、乘客乘坐无人售票车应自备零钞,上车时应自觉投足钱币,不找零钱。
三、关于乘客携带物品的须知
1、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为10—20公斤,需购同程车票一张,超过20公斤的物品禁止上车。
2、乘客携带物品体积为0.07—0.14立方米的物品(长、宽、高41厘米至52厘米之间),需购同程车票一张,超过0.14立方米的物品禁止上车。
3、长150厘米以上的物品不准上车。
4、严禁乘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碎、易腐蚀、易污染、宠物、活禽、危害他人安全的物品乘车。
5、乘客对自身所携带的钱财、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,不得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;携带财物安全自理,并不得妨碍其他乘客。
四、乘客乘车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驾驶员、稽查人员、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补票或罚款处理:
乘车不投币或投币不足的、乘车刷卡不成功并不投币的按线路单程票价面值2倍补票。
五、其它
1、乘客故意损坏车内设备、设施或造成乘客、驾驶员人身、财物伤害的,应当赔偿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2、违反规定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》予以处理;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3、享受公益性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乘客,应自觉刷卡,自觉维护乘车秩序,遵守乘坐须知。
4、欢迎乘客对公交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热线电话:400-0316-111